物业哭了,业委会硬了!公共收益该全归业主?这场拉锯战撕开行业痛点

行业资讯 admin 发布时间:2025-12-12 浏览:14 次

一直以来,“物业侵占公共收益” 的说法不绝于耳,可谁能想到,如今竟出现了业主独占全部公共收益的局面。

一边是物业扛不住成本压力的求助,一边是业委会依法维权的强硬,这场发生在小区里的公共收益之争,正在折射出当下物业管理行业的深层矛盾。

2025 年 11 月 26 日,广东致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,向佛山市顺德区景致尚寓小区业委会发去了一封恳切的函件 —— 恳请业委会依法依情,划拨部分公共收益,用于补贴物业管理成本。

随着业主维权意识觉醒、业委会强势崛起,越来越多的物业公司,正陷入 “既要马儿不吃草,又要马儿跑得快” 的尴尬窘境。

一、物业求援:成本压顶,恳请分一杯公共收益 “羹”

在致德物业看来,申请划拨公共收益补贴成本,实在是无奈之举。

1. 成本攀升,压力如山

2024-2025 年,社保缴费基数上调、最低工资标准提高,直接让物业的人力成本水涨船高。小区里的公共设施维护,从停车位保洁、秩序巡逻,到电梯、路灯的工程维修,每一项都要花钱;还有那些欠费业主的催收工作,从安排专人上门沟通,到发律师函走法律程序,更是持续加重着公司的运营负担。

2. 物业费标准低,还 “含额外服务”

这个小区的物业费标准是 1.55 元 / 月・平方米,已经是当地政府指导价的最低水平。更关键的是,按照政府规定,指导价里本不包含公共水电能源费,但该小区的物业费,却实打实涵盖了电梯运行、公共路灯照明的费用。

物业坦言,光是这部分额外承担的开支,就已经让本就微薄的利润空间雪上加霜。

3. 协商分成屡遭碰壁

早在 2024 年公共收益移交给业委会后,致德物业就曾提出过方案:希望能提取年度公共收益总收入的 40%,用于补贴管理费。后来考虑到业主诉求,主动让步到 20%,可即便如此,这个方案还是没能通过业主大会的表决。

4. 公共收益,物业有实打实的管理贡献

小区的公共收益,主要来自公共停车位收费和仓库等公共物业出租。致德物业强调,这些收益不是凭空来的 —— 为了让公共区域正常运营、资产保值,物业承担了日常的保洁、秩序维护、工程维修和客户对接等工作。没有物业的投入和管理,这些公共区域根本无法产生收益。

二、业委会拒绝:公共收益,业主的就是业主的

面对物业的求援,景致尚寓小区业委会的态度很明确:不同意划拨公共收益补贴物业管理成本。理由也很充分:

  1. 公共收益的归属与用途,决定权在全体业主

  2. 。根据相关规定,小区公共收益属于业主共有,怎么用、分给谁,必须由业主大会说了算,业委会无权擅自决定。

  3.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条款,与现行法律精神不符

  4. 。物业提到的 “公共收益全部用于补充物业日常维护管理” 的旧合同约定,在当下的法律框架下,已经不具备完全的约束力。

  5. 业主大会未通过补贴方案,就是明确的态度

  6. 。物业想把 “方案未通过” 解释为 “应执行旧合同”,这既没有法律依据,也不符合情理。

  7. 物业费和公共收益,是两码事,不能混为一谈

  8. 。业主缴纳的物业费,对应的是物业提供的基础管理服务;而公共收益是业主共有资产产生的收益,二者性质不同,不能用公共收益来填补物业费覆盖不了的成本缺口。

三、一个关键争议点:业主真能占有全部公共收益吗?

这场争议的核心,绕不开一个问题:公共收益,到底能不能全归业主?答案是:不能,至少不能直接 “一刀切” 全分

1. 法律早就划好了红线

《民法典》第二百八十二条明确规定:建设单位、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,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,属于业主共有。

划重点 ——扣除合理成本后,才是业主的。这意味着,法律已经给物业的合理投入,留出了空间。

2. 物业费里,不包含公共收益的 “合理成本”

很多业主误以为,自己交了物业费,物业就该免费打理公共区域的经营。但实际上,这里的 “合理成本”,特指为了取得公共收益而产生的专项经营管理成本,和物业费涵盖的基础服务成本完全是两码事。

简单来说,物业费是让物业管小区日常的;而经营公共区域产生的成本,是为了赚公共收益额外花的钱,这笔钱自然要从收益里先扣除。

3. “合理成本” 到底包含什么?

小区的公共收益,从来不是 “天上掉馅饼”。

共有房屋要出租,得有人谈合同、跑手续;停车位要收费,得购置道闸设备、安排人员管理;电梯广告、灯箱广告要投放,得维护广告位、对接广告商;就连摆摊、快递柜入驻,也需要专人协调管理。

这些过程中产生的成本,比如设备购置与维护费、人员专项管理费、保洁能耗费、相关税费等,都属于法律规定的 “合理成本”。

物业公司为了经营这些公共区域,相当于提前垫资投入,后续从收益里扣除这部分成本,其实是合情合理的返还。

结语:过度维权两败俱伤,共建共享才是出路

一边是物业成本高企、难以为继;一边是业主维权意识增强,寸步不让。

这场公共收益之争,没有绝对的赢家。如果物业长期亏损运营,最终必然会降低服务质量,受损的还是业主;如果业主一味强调 “公共收益全归己有”,忽视物业的合理成本投入,也会打击物业经营公共区域的积极性,导致公共收益来源萎缩。

毕竟,美好家园从来不是靠单方面的付出,而是需要物业和业主站在同一战线,协商共赢,共建共享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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