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交物业费还想指责物业?别搞错了,咱们是平等的合同关系!

物业知识 admin 发布时间:2025-12-04 浏览:19 次

一、先把话说明白:业主和物业,到底是什么关系?

每次在业主群里看到有人说“物业就是管我们的”“我不交物业费,是因为物业没伺候好”,我都想忍不住插句话 —— 真不是这么回事!

业主和物业之间,既不是“官管民” 的行政关系,也不是 “你求我施舍” 的慈善关系,本质上就是 “我花钱买服务” 的平等合同关系。就像你在外面吃饭,点单付款是本分,店家上菜服务是义务,没听说过 “菜不好吃就不结账” 还理直气壮的吧?物业费就是业主买服务的 “饭钱”,合同写在纸上,更受法律和商业规矩管着,一方不付钱,另一方凭啥还得无条件提供服务?

二、法律上早说清了:物业合同,可不是“一纸空文”

1. 合同怎么来的?“签字” 那一刻就生效了

《民法典》里明明白白写着,只要双方意思一致,合同就算成立。咱们小区刚交房时,开发商会签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》,这就是物业方的“要约”;你收房时签字确认,就是 “承诺”,合同当场生效。后来业委会和物业签的正式合同,对所有业主都有效。

而且这些合同都能查—— 小区公告栏、业主群、住建局备案系统里都有,别再说 “我没见过合同,不知情”,法律上可不认这个理由。

2. 物业费是 “活命钱”,不是 “赏钱”

有人觉得“物业费就是给物业赚的”,可你想想,物业要发保安、保洁、维修师傅的工资,要买清洁工具、修电梯、给小区买公众责任险,这些钱从哪儿来?全靠物业费。

这就像你雇个保姆,得给工资人家才干活。要是都不交物业费,物业没钱付成本,服务肯定没法搞,最后小区变脏、电梯坏了没人修,倒霉的还是业主自己。

三、不交物业费?法律上这就是“违约”,别找借口

1. 只要你是业主,就有缴费的义务

《民法典》第九百四十四条直接规定“业主应当按约定交物业费”,没说 “你不住就不用交”,也没说 “你不满意就可以不交”。房子是你的,不管你住不住,物业都在为整个小区服务 —— 比如守大门、搞卫生、维护公共设施,这些服务已经 “间接给到你” 了,哪能因为你没住就不付钱?

2. “先服务再付费”?想多了,行业规矩不是这样

有人说“物业先把服务做好,我再交钱”,可物业服务是 “持续干活” 的,不是一次性买卖。行业里都是 “先预收,再服务”,就像你充话费,先交钱才能用流量,总不能让运营商先给你用,你满意了再交钱吧?

要是允许业主随便以“服务不好” 为由不缴费,那跟 “先吃霸王餐,吃完挑刺说不好吃就不结账” 有啥区别?这根本不符合做生意的信用规矩。

3. 你不缴费,物业有权 “减少服务”

《民法典》里有个“履行抗辩权”:一方没履行义务,另一方可以拒绝相应的服务。但有个前提 —— 如果物业已经提供了部分服务,你不能完全不付钱。

反过来想,要是你一分钱物业费都不交,物业没钱维持,只能少雇人、少买耗材,服务自然会缩水。这时候你再骂“物业不作为”,就是搞反因果了 —— 是你先违约,才导致服务下降的。

四、觉得服务不好?别用“拒缴” 维权,找对方法才管用

1. 先搞清楚:物业该做啥,不该做啥

很多业主不满,是因为把“不是物业的事” 也算到物业头上了。比如房子漏水(这是开发商的锅)、邻居太吵(这是邻里纠纷)、小区规划挡光(这是规划问题),这些都不在物业合同里,物业没义务解决。

物业的核心服务就是“四保一服”:保洁、保绿、保修(公共设施)、保安,再加客服。先看看合同里写了啥,别把自己 “想象的服务” 强加给物业。

2. 说服务不好?得拿证据,不能光靠嘴说

《民事诉讼法》有规定,“谁主张谁举证”。你说 “小区卫生差”,得拿出证据 —— 比如哪天哪栋楼的垃圾桶没清理,拍个视频、找第三方公证;你说 “保安不在岗”,得有具体的时间、地点记录。

光说“我觉得不好” 没用,法院不认这种空口无凭的说法。现实里,很多业主因为拿不出证据,起诉后还是得补交物业费。

3. 正确的维权步骤:先交钱,再找说法

就算服务真有问题,也得先按合同交物业费,再去维权。你可以找物业协商,要求改进;也可以收集证据,去法院起诉,要求物业赔偿或者减免部分费用。

法律从来没说过“可以用拒缴物业费代替维权”,你先违约,就没资格再要求物业 “完美服务” 了。

五、别以为不交物业费占便宜,其实亏大了

1. 一人拒缴,全小区倒霉

物业服务是“准公共品”—— 比如小区大门的保安,保护的是所有业主,你没法说 “我没享受,所以不付钱”。要是有人不交,其他人跟着学,最后物业费收不上来,物业只能砍服务:保洁少了,小区变脏;保安少了,安全没保障。

这就是“公地悲剧”,最后小区变糟,大家的房子都会贬值,守规矩交物业费的业主反而最吃亏。

2. 算笔账:欠费省的钱,不够房价跌的

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做过测算,小区物业费收费率每降 10%,二手房价平均跌 1.8%。比如你家房子值 300 万,收费率降 10%,房价就少了 5.4 万,这可比你欠三年物业费(大概 1.5 万)多得多。

看似省了点小钱,其实亏了大头,何必呢?

六、常见的借口,法律上都站不住脚

1. “我房子空着,没享服务”

房子是你的,不管空不空,物业都在为小区整体服务。就像你租了个商铺,就算没开业,也得交物业费—— 物业维护的是整个区域的环境,不是只服务 “正在用的人”。

2. “服务有瑕疵,我心里不爽”

服务有小问题(比如垃圾晚运半小时),和“根本没服务”(比如电梯坏了三天没人修)是两回事。小瑕疵只能要求减免一点费用,不能完全不缴;真遇到大问题,先交钱,再去法院告,法院会酌情处理。

3. “物业赚太多,我不想给”

物业行业平均净利润率才 3%-5%,比银行存款利息还低。你要是觉得物业赚钱多,可以让业委会查账、谈判降价,甚至换物业,但不能自己说了算,不缴物业费 —— 合同是大家一起签的,不能你想毁就毁。

七、想解决矛盾?双方都得守规矩

业主该做的:理性维权四步走

查合同:先明确物业该干啥,别瞎提要求;

留证据:服务有问题,及时拍视频、公证,别等过了再找;

先缴费:按合同交钱,避免自己先违约;

后维权:找物业协商,或去法院起诉,要走正规渠道。

业该做的:服务透明,及时响应

留痕迹:用智慧物业系统(比如圣狐云)记录保洁、巡逻、维修情况,随时能查;

晒明细:每季度公布物业费收支、公共收益(比如广告收入)、维修基金用在哪了;

快处理:建个 400 热线或 APP 报修通道,24 小时内跟进解决问题。

院该做的:同案同判,不搞特殊

最高法已经明确了物业费纠纷的判决标准:业主拿不出证据,不支持拒缴;物业服务差到根本违约,最多减免 20% 物业费;业主逾期不缴,支持物业要违约金。这样大家都有谱,别想着钻空子。

、最后说句实在话:别让情绪盖过规矩

“我不满意,所以不缴费”,这是情绪;“我交了费,所以要对等服务”,这才是规矩。情绪可以在业主群里说说,但到了法律层面,只看合同和证据。

业主和物业之间,没那么多“谁对谁错”,核心就是 “按合同办事”。你交了费,有权要求物业做好服务;物业收了钱,就得按约定干活。

要是真觉得服务差,别憋着不缴费—— 先交钱,再拿证据去维权,这既是尊重别人,也是保护自己。毕竟,世上没有免费的服务,也没有不讲规矩的正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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